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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公布有关“专利盒”立法草案
来源: | 作者:hkwe1ef8e | 发布时间: 2016-11-29 | 803 次浏览 | 分享到:
      英国财政部于2011年12月6日公布其《2012年财政立法草案》,在有关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章节明确提出建立“专利盒”(patent box)税收制度,对企业实施专利商业活动所获利润征收10%的税率,使企业保留因专利所生成的大部分收入,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专利盒”制度是英国政府经济增长计划的组成部分,旨在激励企业保留和商业化现有专利,同时研发新的专利产品,从而鼓励企业在英国境内安置与专利产品发展、制造和利用有关的高价值工作岗位,阻止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流向国外,进而保持英国在专利技术方面世界领先者的地位。
 
       “专利盒”制度允许企业选择对合格专利所得商业利润缴纳10%的公司税率,可作为许可费单独缴纳,也可直接植入产品价格中。
 
      除获得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外,“专利盒”制度亦适用于其他知识产权,如行政审批数据保护(regulatory data protection,即数据独占权)、补充保护证书(SPCs)和植物品种权。拥有上述知识产权的公司因其他非合格专利产生的利润将继续按照正常税率征收。
 
      “专利盒”制度针对的群体,即指承担缴纳公司税(corporation tax,即所得税或法人税)责任、持有合格专利或其他形式合格知识产权且以多种渠道实施其专利的企业。鉴于制药、生命科学、制造和电子领域的专利产品收入占到其总收入的60%-70%,因此“专利盒”制度将尤为惠及上述领域的企业。
 
      销售或许可的专利产品仅须含有一件专利即可享受“专利盒”制度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因而可大幅降低企业为维持一个产品中多件专利的有效性而支付的费用。
 
      合格专利即指由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或欧洲专利局(EPO)授权的专利,以及行政审批数据保护、补充保护证书和植物品种权。
 
      对于销售专利产品或将其专利许可他人使用的企业,从包含专利发明的产品销售总利润或许可他人使用该发明获得的利润起算。公司税总税率仍将按照一定成本和任何一部分因无形资产销售产生利润的正常收益10%收取,所有剩余利润均适用于“专利盒”税率。(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链接:http://www.sipo.gov.cn/dtxx/gw/2012/201201/t20120130_643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