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粤知识产权法律

Ming Yue Intellectual Property

涉外专利
优先权信息
申请人、发明人信息
其他需要的资料

PCT国际申请

巴黎公约申请

专利类型

发明、实用新型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保护方式

专利合作缔约国

优先权

申请效力范围

宽,所有PCT成员国

宽,所有巴黎公约成员国

申请办理国家阶段提交绝限

长,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即可

短,首次提交申请之日后,外观设计为6个月内、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内

缴费方式

先向受理局缴纳国际阶段费用,国家阶段再分别缴

直接向国家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

申请风险

小,推迟决策时间

决策时间短,一但判断失误或未得到授权,成本损失较大

申请文件要求

国际阶段可以用中文/英文提交,进入国家阶段需要按照所属国语言

申请材料需用所属国语言

审查方式

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评估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

国家正常程序

授权所需时间

时间长

时间相对短

费用及优惠

某些国家PCT国家阶段申请的部分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正常费用

申请类型广泛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无需经过国际阶段,比PCT申请所用时间要短
时间较短
在本国首次申请之后12或6个月内向其他国家申请
简单快捷
巴黎公约申请所需材料
PCT国际申请和巴黎公约途径的区别
概述
中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即《巴黎公约》)成员国,对于中国申请人可以在中国申请的基础上,直接向其它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还可以通过地区专利组织(如欧洲专利局、欧亚专利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提出地区专利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的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必须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通过具备涉外资质的代理机构委托目标申请国的专利代理机构,递交专利申请。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未公开过,则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巴黎公约共177个成员国(截止2017年5月)。
优势
说明书及附图
委托书/委托协议